一般项目: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剧本娱乐活动;文艺创作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互联网数据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